从7月1日开始,北京交管部门针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据统计,一月以来,共处罚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3.8万起,有效规范了社会车辆通行秩序。交管部门也特别提醒广大司机,下一步还将持续强化路面执法,对不避让、超越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辆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处罚。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拍摄取证,并立即部署路面警力进行拦截、纠正、处罚。保证救护车辆通行的顺利,就相当于保证了生命通道的畅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本市对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