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都水城杯”第一届北京业余羽毛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全称:2014年 “温都水城杯” 第一届北京业余羽毛球超级联赛 二、赛事简称:“京超联赛” 三、指导单位:北京市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 昌平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主办单位:宏福集团 五、承办单位:北京温都水城篮羽中心 北京温都水城羽毛球(国际)俱乐部 六、竞赛日期和地点 1、竞赛时间:2014年11月07日、08日 2、竞赛地点:中国·北京·温都水城篮羽中心 七、比赛项目 1、混合团体组: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 2、精英组:男双、混双、女双。 八、参赛条件: (一)、凡是年满18岁以上的广大业余羽毛球爱好者,皆可参加比赛。 (三)、因本次联赛为北京市业余比赛,所以禁止专业运动员参加。专业运动员的定义:曾经在乒羽中心注册过的专业运动员和以羽毛球专业特招录取进入大学的在校大学生。(本解释权归联赛的组委会)。 九、注册和报名 (一)、注册 参加2014年北京业余羽毛球超级联赛(以下简称“京超联赛”)的俱乐部,于2014年10 月 13 日起进行俱乐部参赛注册;于2014年 10 月 31 日前进行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注册及报名。 (二)、报名 2、 报名方式 (3)参加本次联赛的报名队伍的数量要根据比赛场地实际情况,主办单位在报名队伍达到一定数量以后将提前截止报名,并对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人数 每个俱乐部注册男女运动员不少于9名,最多不超过15名。 十、竞赛办法 1 本次比赛视报名情况采用分组循环和淘汰制结合进行; 十一、比赛办法 (一)、竞赛项目采用五场制混合团体大循环比赛赛制 (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3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一胜制(16分交换场区),31分结束比赛,赛至30平不加分,先到31分者获胜;第二阶段采用21分三局两胜制,20分平后不加分,21分结束比赛;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在一次团体赛中,运动员只能出场一次,不能兼项。 十二、奖项设置 (一)、团体组奖项设置 团体冠军——奖金1.5万元人民币,冠军奖杯及精美证书一份;价值298元温都水城门票30张; 团体亚军——奖金1万元人民币,亚军奖杯及精美证书一份;价值298元温都水城门票15张; 团体季军——奖金5000元,季军奖杯及精美证书一份;价值298元温都水城门票15张; 团体4-8名(并列第五名)——奖金2000元,精美证书一份; (二)、精英组奖项设置 第一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 第二名:奖金人民币6000元; 第三名:奖金人民币4000元; 十三、比赛服装 (一)、每支俱乐部队的成员必须穿着在京超联赛注册的统一款式和颜色(每队注册明显不同的两种颜色)的服装参加比赛。 (二)、为避免雷同,服装注册后组委会公布各主场参赛俱乐部队颜色一览表,各队按此执行。 (三)、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穿着和更换服装必须保证与该场比赛该队注册的服装相一致。 (四)、临场执教的教练员必须穿着本俱乐部队统一服装。 十四、开赛时间和地点 (一)、 2014年京超联赛混合团体组和精英组的比赛时间: 1.2014年11月07日、08日。 2.如遇电视直播需求另行调整。 (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过赛事组委会批准后方可调整开赛时间。 (三)、京超联赛组委会有权根据需要对比赛时间进行调整。 (四)、混合团体赛比赛地点是在温都水城蓝羽中心进行,精英组的比赛地点在能量馆进行。 十五、办法 (一)、2014年京超联赛获得前10名的俱乐部直接获得参加2015年京超联赛的资格; (二)、2014年京超联赛只允许一个企业冠名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三)如果2014年京超联赛获得前十名资格的队放弃2015年的京超联赛,则以2014年京超联赛后续名次的队依次递补。 十六、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北京羽协选派。 十七、申诉 临场裁判人员根据羽毛球竞赛规则确定的职责对比赛事实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各参赛俱乐部队如对本次团体赛比赛过程中裁判人员的判罚结果有异议,可于赛后30分钟内,经由现场比赛监督向组委会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并同时缴纳申诉服务费人民币500元。组委会接到申诉后,将根据调查结果,在下一轮比赛开赛前公布处理结果;如申诉方胜诉,申诉服务费退回;否则该申诉服务费归入京超联赛奖励基金,不予退还。 十八、处罚 所有参加京超联赛的单位和人员,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主办单位下发的相关规定。主办单位根据有权对在京超联赛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九、本规程的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2014年10月13日 2014年第一届京超联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