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北京市已推出所有符合条件孕产妇产检及产后访视补助项目,农村产妇住院也将享受分娩补贴。
目前,北京市已推出孕产妇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补助这一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对象为2012年1月1日(以末次月经时间为准)以后怀孕,在北京市分娩的常住人口孕产妇,可享受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5次产前检查及2次产后访视等项目补助政策。已参加生育险、公费医疗的孕产妇按原渠道报销,不重复享受该政策。
针对农村孕产妇,本市推出住院分娩补助。凡在北京市二级及以下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农业户籍孕产妇可享受住院分娩补助。补助人均600元。
针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孕产妇,在享受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及新农合补偿后,剩余部分还可按北京市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有关规定及各区(县)的相关政策享受救助。
联系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咨询电话:12320